民警向家人曉以利害 惡意討債人4年后投案自首
原標題:尋釁滋事后逃跑,民警向家人曉以利害——
惡意討債人4年后投案自首
生活中,有人追債多次未果,可能會采取過激手段。
近日,惡意討債涉嫌犯罪的王某力在家人的陪同下主動到公安機關自首。目前,王某力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大慶市公安局乘風分局依法采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據(jù)民警介紹,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期間,張某橋伙同王某峰、王某力,多次對轄區(qū)居民劉某以向門上潑灑糞便、墻上噴涂恐嚇語言以及破壞樓道內(nèi)監(jiān)控探頭的“軟暴力”方式進行討債,對受害人劉某的身心造成嚴重危害,劉某無奈之下選擇報警。
案發(fā)后,張某橋、王某峰先后被抓,但王某力遲遲沒有歸案。
今年3月13日,乘風公安分局刑偵五隊偵查員在工作中得知,王某力在浙江省寧波市務工,于是,偵查員通過與黑龍江省五常市王某力的家人溝通,曉以利害,希望家人能夠規(guī)勸其盡快投案。
近日,王某力在家人的陪同下主動來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據(jù)了解,犯罪嫌疑人王某力,男,32歲,黑龍江省五常人。在審訊中,王某力供述了自己于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共7次參與實施了向劉某及其親屬軟暴力討債的犯罪行為。
在此,民警提醒市民,在遇到惡意討債、非法討債時,應及時報警,以制止可能發(fā)生的犯罪行為,保護自己的生命和財產(chǎn)安全。另外,債務追償權須在合法范圍內(nèi)行使,否則必將得不償失。
大慶晚報記者 李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