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市民政局:離婚需五個步驟 準備這些材料
網友問政:
現在離婚需要什么資料 ?離婚有什么流程?需要去幾次?3.15后去的話需要提前電話預約嗎?讓胡路民政局地址與電話能給我嗎?
市民政局回復:
您好,根據《民法典》有關規(guī)定,民政局協(xié)議離婚的夫妻,需要經過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fā)證)五個步驟。
屆滿離婚冷靜期后的30日之內,雙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領取離婚證,逾期不領則視為撤回離婚申請。
所需材料為雙方當事人的戶口本、身份證、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結婚證,離婚協(xié)議等材料。
目前我市婚姻登記實行電話預約制,具體詳情可咨詢讓胡路區(qū)民政局婚姻登記處:0459-5153122 515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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